各县(市、区)应急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行政审批局,盐南高新区应急局:
现将2026年二季度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通报如下:
一、二季度行政许可情况
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市级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6个;颁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2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2家,其中:汽油加油站34家;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14家;有储存经营(构成重大危险源),分装、充装或混配后经营企业4家,以上均包括变更、延期、新申请的企业(见附件1)。
二、下一步工作
各地负责许可工作的人员要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3066—202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3067—202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氯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指南(试行)等4个指南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导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附件:1. 2026年二季度盐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情况
2.2026年10月—12月份到期的安全生产、经营有关许可证企业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