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响水县聚焦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强化协同联动和督导问责,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平安欢度新春佳节也为“十五五”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适时调整禁放规定,堵疏结合。该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调整了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及其他禁放场所和地点,将此前禁放区域内部分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除外的规定调整全域全年全时段禁燃禁放。同时考虑到群众传统习俗需求,选择在县城及邻近的空旷区域设立了2个烟花集中燃放点,供群众农历除夕、正月初一限定时段前往燃放。集中燃放点由公安、应急、消防、城管等多部门和属地镇区紧密配合,做好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措施,明确要求。节前,该县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专题部署会,聚焦新《规定》实施及春节期间安全管控工作,细化镇区、公安、应急、环境等部门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购售过程和燃放活动的安全宣传、监管任务分工、联动机制,以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2月15日夜,该县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连云港东海县某烟花爆竹经营部爆燃事故,进一步明确加强禁燃禁放宣传劝阻、经营场所驻点监管、增强巡查力度和加大对违规燃放、非法存储、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要求。2月19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出台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措施后,该县迅速组织各层级进行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是广泛宣传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该县号召机关干部职工带头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在全县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公共大屏动态循环播放,组织镇区网格员、志愿者在网格服务群推送,及时在社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张贴和用小喇叭定点播放,向全县在校师生发放。同时采取广泛悬挂宣传标语、在出租车的车顶显示屏滚动播放和网格员、志愿者、应急等多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上门上街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开展持续、立体化宣传,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禁区内禁燃禁放、违规追责的氛围。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统筹镇区、应急等多部门人员实行条块结合、定点包片,持续宣传劝阻引导活动,及时通报省内连云港市和湖北省襄阳市发生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爆炸事故,开展警示教育,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务求实效。春节期间,该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镇区配合下,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持续开展联合检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进行专项督查,有关领导相继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抽查、现场检查,组织专人每日调度镇区、有关部门单位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走深走实。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迅速出台了《关于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激励和动员全县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截至日前,全县累计立案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32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起、罚款6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起、行拘、刑拘留各3人、罚款2人,没收烟花爆竹1100多件;对存放超过限量的7家、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13家零售点进行了立案调查。
下一步,该县在督导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同时,将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既有成果,推动群众摒弃旧俗、树立新风,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