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基层动态

盐都区应急局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发布日期:2025-05-16 10:03 [ ] 浏览次数:

近日,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积极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盐都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规范报告机制、强化闭环整改、细化奖励机制、深化激励引导,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规范报告流程,畅通隐患反馈渠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机构人员,灵活采用企业安全管家、微信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受理方式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确保全员知晓“报什么、向谁报、如何报”。

强化核查整改,闭环管理提升质效。对报告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推动安全生产水平动态优化。

细化奖励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坚持物质、精神双重嘉奖,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予以重奖,激发全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深化激励引导,构建安全文化生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水平,培育“人人查隐患、主动保安全”的企业文化自觉。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