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58 号)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盐城市市本级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03823538@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财应急管理局,仇伟,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盐城市市级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