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亭湖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细化并实施《亭湖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指导手册》《亭湖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工作制度,通过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实施“吹哨人”制度、积极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接收渠道、落实举报鼓励激励等,常态化推动“吹哨人”制度落地见效。
一是充分推行,突出关键重点。通过邀约式检查和入企服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建立实施内部“吹哨人”举报制度。截至目前,区本级和13个镇街(经济区)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建立了内部举报制度的约占总企业数49.8%。
二是充分拓展,完善接收渠道。在“吹哨人”举报接收渠道上,除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外,亭湖区还积极对接了区数据局,打通12345、12350举报电话受理平台,设立了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号以及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接收渠道,区局值班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目前,正在对接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网站发布,落实亭湖发布等新媒体平台进行转发推广。
三是充分鼓励,落实吹哨奖励。对于“吹哨”核查属实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和程序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做到应奖尽奖、依规快奖、依法重奖。2024年,亭湖区应急管理局共接收各类群众举报76件,均第一时间统筹调查并依法处置,群众满意度100%,对举报属实且群众愿意接受奖励的依法依规予以奖励,年度累计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