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阜宁县委副书记、县长许根林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安排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唐为晔从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并就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抓安全就是促发展、就是保民生,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细化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条例》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条例》宣传,推动《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