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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专题组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

发布日期:2023-06-29 17:32 [ ]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全面掌握《条例》相关的法律适用,不断提高全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6月29日下午,县安委办、应急管理局联合组织举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贯培训会。

活动特别邀请了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宋春元就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作专题讲解。条例共6章77条,分别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宋春元结合安全生产从事经验,从条例的修改背景、主要修正内容解读、新旧条例对照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让参加人员对新条例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培训强调,要学深学透《条例》内涵要义,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平时抽出时间常态学、反复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领会学懂弄通《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要全面组织《条例》培训宣传。利用各种方式载体广泛宣传新《条例》,向公众、企业普及安全生产法规,进一步拓展受众人群覆盖面。要全面履行《条例》规定各项职责,各板块、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方面履职,全方位监督,推进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良性机制。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把新条例的学习宣贯作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重点内容,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进企送法、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普及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部门科室负责人,各镇(街道、区)分管负责人及安监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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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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