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安办〔2023〕12号
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9时35分,盐城市大丰区元联科技有限公司内,蜂巢二期建设工地3号仓库北立面在开展吊装作业过程中,一名工人在三楼平台上坠落死亡。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7〕40号)和《盐城市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盐政安字〔2010〕33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区“5·20”一般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主要督办事项如下:
一、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区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程序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按规定对事故直接责任企业采取停业整顿和相关措施,并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复工。
四、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对事故进行通报曝光,组织同类企业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五、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督促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提升。
请你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一、二事项,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上述三、四、五事项的初步处置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昌龙,联系电话:86664613,传真:69185613,邮箱:ycyjgcc@163.com。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