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局,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决定即日起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安全培训机构和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在落实《关于有序开放我市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要求的基础上,在开展培训考核前对所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同时,要强化人员管控,实行培训和考试人数单班不得超过50人的定量管理,并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硬性要求。
二、妥善安排培训及考试考核计划。今年3月14日起,我市暂停了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及证书延期复审工作。对于因疫情影响过期的“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完成复审、换证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将政策告知有关企业及群众。考试中心要尽快制定考试考核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衔接。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和考试计划,优先安排到期复审换证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三、持续关注疫情官方信息。各地要通过官方渠道持续关注疫情变化,根据当地防疫要求或疫情发展趋势,视情果断采取暂缓培训或停止培训等措施,并报告市局。安全培训机构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上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疫情防控机构,做好处置措施的落实。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求。
请各地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并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