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应急〔2021〕7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应急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化工(危化品)、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开展“暖阳安全行动”专项执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不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化工(危化品)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通过依法集中整治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各类事故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
三、执法内容
(一)共性执法事项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安全设备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管控清单以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报告情况。
(二)重点执法事项
1.化工(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情况;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
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情况;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情况;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未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厂房(装置)、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布置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堆场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相关规范情况。
2.冶金(钢铁):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情况;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的重要部件情况;容器耳轴检测情况;防积水情况;应急排放和储存情况;设备本体检查与检测情况;水冷原件情况;煤气柜防火间距情况;煤气区域报警装置情况;煤气设施煤气管道隔断和吹扫情况;煤气管道隔断情况。
3.金属冶炼(有色):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情况;起重机维护、检测等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熔融有色金属罐体耳轴检测情况;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情况;水冷元件设置和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情况;设备设施检查及维修报废情况;设置快速切断装置等情况。
4.金属冶炼(机械铸造):高温熔融金属作业防护情况;安全风险较高场所监测报警装置和防爆装置设置情况;有机溶剂清理清除等情况。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局专门抽调人员,组建了危化品和金属冶炼两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危化处(联系人:蔡中亚,联系电话:86664615)和基础处(联系人:周昭然,联系电话:86664617)牵头,加强对本次专项活动的统筹指导。各地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动员和统筹好县、镇(街道、园区)两级执法力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组织实施。要针对市局明确的检查对象(见附件1和附件2),按照交叉检查安排(见附件3和附件4),结合市局下发的检查指导手册,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危化品和金属冶炼两个工作专班选取部分企业进行检查(危化品7家,金属冶炼企业12家),市县之间要做好统筹,不重复检查,确保“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并由属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规定,严格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主要围绕平均查出隐患数、重大隐患数、检查立案占比、案均值等指标,对各地进行考核评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暖阳安全行动”专项执法的宣传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请各地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执法工作总结报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沈熙昊,电话:86664603,邮箱:ycyjfgc@163.com。
附件:1.化工(危险化学品)检查对象名单.docx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