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我局于2020年4月29日组织专家对盐城市大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书面报告的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515-86664617。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条件核实情况表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关于盐城市大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核实情况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我局于2020年4月29日组织专家对盐城市大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书面报告的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515-86664617。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条件核实情况表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