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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08:27 [ ] 浏览次数:

盐应急〔2020〕3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响水“3·21”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盐发〔2020〕2号)和《盐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盐政办发〔2019〕53号)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保安全、促生产”为主线,化事故教训为工作动力,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业务水平,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体系制度更趋完善,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培训基础,规范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2020年,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4万人次;组织实施全市化工、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班,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警示教育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重要指示精神,督促企业实现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加强事故信息跟踪、研判,及时对县(市、区)发布事故通报和风险提示。行业领域范围内,市内发生一般事故或市外发生较大事故的,由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市内同类型事故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或发生较大事故的,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国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市、县两级根据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企业在接到事故通报后,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给每一个员工,并将事故情况在公告栏、LED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告,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二)开展企业重点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坚持线上和线下并举,多种手段联动的培训模式,从企业“一把手”出发,推进我市企业重点人员能力提升。3月底前,围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组织1000家左右重点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不见面”视频培训服务,突出疫情防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加强与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联动,8月底前市级层面举办7-8期化工、冶金、金属(木质)粉尘涉爆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班,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也要充分协调资源对剩余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类似培训,确保年内实现规模以上化工、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各地要督促镇(街道、园区)根据辖区内产业特点,通过安全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对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全覆盖。抓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年内指导德龙、联鑫开展班组长轮训,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也要会同教育、人社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

(三)提升安全生产培训供给水平。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机构,对参与安全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质量进行把关,支持符合资质的职业院校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要充分调动企业要素,支持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组织有关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推动其他不具备能力的小微企业委托有能力的企业或机构,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培训服务。大丰、滨海两地化工园区要加强谋划,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实训基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四)完善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进一步指导督促各考试点加大设备投入,加强人员配备,积极完善考试点的设备设施,推动智能化、信息化实操考场建设,高标准建设好考试点。根据实际需要和考试考核能力,明确市考试中心、国网盐城供电公司考试点以及有关县(市、区)考试点的考试范围。健全考试考核考务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考试监考员和实操考评员人员信息库,对监考员、考评员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和工作考核,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努力建成一支专业权威、纪律严明、满足需要的考试工作者队伍。配合人社部门将化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技能以核发的证书为依据进行补贴,年内实现“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4万人次。

(五)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执法监督。市局将结合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各地也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把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依照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培训机构从业条件,坚决淘汰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监管,加大对培训班的随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办班、速成班、转包班、随意缩减培训课时等行为,出现以上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落实“3·21”事故调查报告整改任务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备精干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抓紧抓实。

(二)统筹推进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与人社、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调动资源,用足用好政策。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对镇(街道、园区)、企业、培训机构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局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并视情通报。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推广企业、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通报曝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学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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