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应急办〔2019〕1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安环局(办):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苏应急〔2019〕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各地要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加快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按照一次性完成总体架构设计开发的原则,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按期完成规定的序时任务。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实名制进出管理功能和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功能建设。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建设和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功能建设。2020年底前,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三、建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明确的序时任务,分别建设应用平台,并通过与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相关信息,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将纳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确保按序时完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