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就江苏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森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7•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江苏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森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时间
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9时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
盐城市盐马路246号市级机关盐马路办公区708会议室。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6664703。
特此公告。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