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宁县紧紧围绕市安委办《关于抓紧抓实当前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网格化”作用,持续扎实开展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为提升全县社会面小场所本质安全水平再“加码”。
形成合力,算好治理“基础账”。年初,县安委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省、市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要求,自上而下形成强大推动力,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镇区(街道、社区)安全巡查员在去年工作基础上,遵循“应录尽录、不漏一户”原则,逐家逐户、逐一摸排,针对录入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全、定位不准、风险不清等问题,及时查纠整改,切实算好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基础账”。截至目前,共发动安全巡查员1004名、消防指导员296名,摸排录入小场所14257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标注率实现动态100%。
提升能力,增强工作“新效能”。3月4日,县安委办、消委办联合组织全县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培训,各镇区(街道、社区)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巡查员代表50余人参加,现场观看了《餐饮小场所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教育片,完整梳理了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要点。3月份,各镇区(街道、社区)均针对安全巡查员和部分场所业主开展了工作培训,累计培训61场次,参训人数3000余人。
精准发力,筑牢安全“防护盾”。全国“两会”期间,按照省、市要求,对红、橙、黄色风险场所开展了2次安全巡查,并推动小旅馆、经营性自建房、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和红、橙、黄色三类场所每日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小场所安全隐患。自系统运行以来,各季度安全巡查率均达100%、小场所月度自查率均达98%以上,累计推动网格巡查、场所自查整改隐患5057条。
阜宁县将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小场所精细式管理,常态化巡查、闭环化整改,着力推动小场所安全治理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局部改善到全局优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