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盐城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滨海县沿海工业园职业培训学校(原名滨海县沿海工业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涉及法定培训的师资资质、教学场所和实训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评估。经专家组评估,滨海县沿海工业园职业培训学校基本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办学条件,可以从事相应申报类别的培训业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8月1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2024年8月17日下午6点之前,与市应急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4617。
附件: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公示表(第二批).docx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