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盐城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东台市实用职业培训学校等14家涉及法定培训的师资资质、教学场所和实训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评估。经专家组评估,东台市实用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办学条件,可以从事相应申报类别的培训业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2024年8月8日下午6点之前,与市应急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4617。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