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视频监控系统布局,提升考场视频监控覆盖面,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中心)决定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升级,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宣教中心此次升级主要包括对现有监控系统部分改造、新增监控摄像头、新购视频监控录像机和硬盘以及配套交换机、理线架等。
现有监控系统改造主要将现有视频监控录像机全部集中至视频监控室;新增一台64路、24盘位视频监控录像机和12个8T硬盘;将考场内部分摄像头替换为警戒摄像头(拆除摄像头再利用,安装在其他部位);同时配备交换机、机柜、配线架、理线架以及线缆等配套设备。新购摄像头24只,其中:警戒摄像头10个、高清半球摄像头14只,同时配备POE交换机、机柜以及线缆等配套设备。
具体品牌、型号、数量以及安装位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本次项目供货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此次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项目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采取总价报价方式,总价最高限价5.35万元。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比价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市宣教中心(开放大道南路103号)415会议室。
五、供应商确定
由市宣教中心采购小组现场拆封报价文件进行比价,采取合理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即现场计算所有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平均值(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如参与供应商少于5家则不剔除)、随机抽取K值(0.95~0.98),将平均值与K值相乘,计算得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差值绝对值最小者确定为该项目供应商,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现场再次报价并按上述规则继续比较,直至确定供应商为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七、其他事宜
1.报价前可以前往市宣教中心实地查勘。
2.提交报价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否则不接收报价文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报价产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封装封面需注明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印章。至少三家合格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后,才能进行比价;如不足三家则终止此次比价,市宣教中心重新发布报价公告,另行组织比价。
4.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供应商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质保服务。
5.此次采购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问题可随时向市纪委监委第16派驻纪检组或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
6.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宣教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6661958。
附件:视频监控系统升级需求清单
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