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应急办〔2024〕8号
各县(市、区)应急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行政审批局,盐南高新区应急局:
现将2024年一季度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季度行政许可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级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3个;颁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1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4家,其中:汽油加油站51家;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1家;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12家,以上均包括变更、延期、新申请的企业(见附件1)。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各地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轮流参与事项审批工作,亲身感受和体验审批工作的具体流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严把危化品行业准入关口的同时,仔细查找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为审批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完善优化审批流程,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助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在答复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时,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服务对象礼貌、耐心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流程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三)依法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打证系统显示我市1000多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请各地认真进行梳理,特别是各地春节期间发放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证),对确已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1. 2024年一季度盐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情况
2.2024年7月—9月份到期的安全生产、经营有关许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