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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1 14:48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为了全面推进国务院督导组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一、专项整治范围

(一)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二)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方式

时间安排:从即日起2020630日结束。

整治方式: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可组织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联合检查,对排查范围内的批发企业、零售店(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批发经营企业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储存以及安全管理情况(可参照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检查要点》)。主要内容有:

1.是否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批发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含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是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6.仓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7.仓储区域及仓库是否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8.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9.是否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二)零售店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范要求。(可参照附件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检查要点》)。主要内容有:

1.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地址是否与证件一致。

2.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

5.烟花爆竹存放区和销售柜台是否分区布置。

6.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是否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

7.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是否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8.零售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见底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逐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其中涉及到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业整治,整治不合格不得恢复经营。各地于每月28日前将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许可。各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职能划出的,由各地负责抄送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对到期不予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必须履行注销手续,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

(三)依法处置。各地要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开曝光。

)加强联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联系沟通,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彻底追查产品购销渠道,依法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依法严厉查处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确保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得实效。

根据市领导要求,该项工作将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整治督导督查重点内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联系人:韦伟;邮箱:8190554@163.com;联系电话:86664615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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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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