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东台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发文将《警示清单》传达至各镇区、各化工企业,要求各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对照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物的不安全状态102条和管理缺陷56条,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警示清单》,并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改。
下一步,东台将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学习情况,抽查企业职工的掌握情况,要求各企业形成学清单、查隐患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业自查自纠水平,持续运用《警示清单》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化工(危化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