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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18:20 [ ] 浏览次数:

 

   盐应急函〔2019〕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安环局(办):

为全面摸清我市主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探索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应急力量协同工作机制,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81号)和《省应急厅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46号)要求,现对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安环局(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照调查对象和内容,按阶段开展调查统计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在本地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实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核实社会应急力量基本信息,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调查摸底为契机,与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三、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安环局(办)及相关管部门要认真统计汇总辖区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摸底汇总表,收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相关意见建议,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联系人:杜培,电话:69185601、86664601(传真),邮箱jyxtc601@163.com,密码jyxtc69185601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苏应急函〔2019〕46号).pdf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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