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安办〔2019〕2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并与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安排,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再落实,进一步抓实抓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苏安办〔2019〕15号,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doc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