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安办电〔2019〕20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办电〔2019〕11号)转发你们,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深刻汲取通报的两起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明查暗访,加大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电力、铁路等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频繁发生。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