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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9-03-29 18:51 [ ] 浏览次数:

3月25日,盐城市亭湖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委常委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区委书记李东成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讨论稿)》。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盐城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严落实、真落实的良好氛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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