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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19-03-28 16:35 [ ] 浏览次数:

3月23日,阜宁县委、县政府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层各级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各类园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夯实各环节责任,坚决防范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集中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危化品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停产复工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并组织专家对开工复产计划进行审查指导;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提出防范化解措施要精准有效,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凡发现违法违规项目、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涉及的重大隐患、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环保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生产厂房未经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严处重罚危化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危化品的监管职责严格把关,切实加大危化品进出县境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理,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环节、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要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生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律约谈企业、地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乡村公路,内河航道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冶金煤气等重点领域,以及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严把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验收关。加大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燃气设施附近施工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涉及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

加快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263”“四个一批”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不批”,规范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准入,提高门槛和设防等级,严格行政许可标准,防止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环保风险高、资源利用效率低、产能过剩等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大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创建力度,加强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机制建设。规范、细化、完善危化品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符合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强化重点园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高新区、益林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提档升级进度。

通知强调,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细致再细致、认真再认真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将这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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