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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10:18 [ ] 浏览次数:

 

 

 

盐应急〔2019〕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环局(办):

现将《盐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解决政府监管力量不足和企业管理能力不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统筹社会各种力量关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社会化服务行为,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有序发展,市应急管理局决定2019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以下简称社会化服务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培养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诚信好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服务公众安全教育的能力,搭建服务平台,壮大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安全培训、科技支撑、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明晰社会化服务的内涵,加快培育服务主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指一切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利,在责任落实、源头防控、依法治理和基础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含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市场化契约行为。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培育服务主体:1.技术机构。指导安全咨询、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搞好结构调整,做强做大,更好服务安全生产。2.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和学会等社会化组织,以及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3.科研院所。鼓励高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及相关保障。4.专家队伍。按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和专业类别,分类分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力量,为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监管执法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5.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金融机构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队伍,或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安全服务,对企业进行投保(信贷)前安全风险分析、安责险期内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6.其他。搭建志愿性、公益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平台,鼓励热心于应急事业的人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引导志愿者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聘请懂业务、有责任心的安全生产热心者担任义务监管员,监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

(二)明确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推动。社会化服务工作应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防控各类事故发生为总定位,应遵循“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其中政府推动应坚持做到“引导、培育、规范、公开”,在充分评估市场需求和容量的基础上,引导和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和个体的发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氛围的营造,规范形成以诚信和品质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明确准入条件,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程序和主要内容等,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行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放开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禁设立备案、保证金等限制进入门槛,引入市场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性选择机制,让服务提供方与购买方双向选择,择优约定服务内容和形式,杜绝政府部门强制要求服务、指定服务和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等行为。打造公平市场环境。督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要求,配备与业务能力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对服务过程中的失职、弄虚作假等行为承担责任;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杜绝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有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方应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将信用情况作为资质认定、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融资授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个人安全生产职业记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发现未履行服务合同项目、只收费不服务等失信行为的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视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实行警告、“黄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三)围绕社会化服务的目标,积极探索服务方式。社会化服务工作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安全培训、科技支撑、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各类服务主体承接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服务供给,按照各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公共安全应急防范、应急救援、风险评估等领域,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咨询。引导安全定制服务。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中小微企业,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方面的专业解决方案,提供科技研发、工程设计、人才培养、法律援助、设备租赁等安全需求的定制化服务。进一步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督促高危行业企业配备和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它行业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大力运用经济政策。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坚持防控风险、费率合理、理赔及时、互利共赢的原则,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创新培训服务方式。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水平。倡导社会组织参与安全培训,积极构建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利用优势资源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实操实训和仿真式、模拟式、体感式等安全培训。支持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大纲制修订、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工作。推动安全培训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帮扶培训。分行业和工种,遴选优秀教师队伍,建立市级师资库。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名师名课工程,支持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培训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行动方案请于3月29日前报市局规划处,方案要具体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全面摸查阶段(2~3月)。对各地从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业协会、行业学会、科研院所、专家队伍、金融机构等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底数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能力,了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监部门、企业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全面分析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制订相应措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4月~11月)。各地指导基层安监部门研究制定各地、各行业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分别制定扶持和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化服务单位做大做强,完善各类专家库,出台各类社会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开公示信息化平台和定期评估公布制度,为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全市推广典型示范单位的做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基本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总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经验和成效,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的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扩大服务成果,构建体系完整、内容科学、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序时进度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植、宣传先进典型,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推进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引导推进。依据各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行为,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规范支付管理。鼓励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根据工作实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协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力量、企业三方联动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主动寻求专业服务,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加大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对依法应当设立资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要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组织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租赁资质证书、违法挂靠、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等行为。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服务机构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中止服务等措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吊销其资格证书。

(四)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推动机制。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督查工作内容。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研究完善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合力。

 

附件:盐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

盐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年”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清单

牵头单位(部门)

工作措施及要求

1

摸清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现状

规划科技处

人事培训处

2019年4月底前开展调查统计,汇总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服务等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2

培育服务主体

规划科技处

培育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的行业协会和学会等社会化组织、企业等建立安全生产服务组织,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3

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规划科技处

人事培训处

2019年6月前,修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订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4

推进安保互动

办公室

开展保险机构与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互动,对投保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服务

5

建立市级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库

人事培训处

2019年8月前,分行业和工种,遴选优秀教师队伍,建立市级师资库

6

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

规划科技处

围绕市县共享、业绩公开、社会监督、进退有据,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和相关制度

7

开展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

规划科技处

人事培训处

制定服务机构的诚信管理办法,对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定

8

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规划科技处

人事培训处

支队

对发现的出具虚假报告、租借资质证书、违法挂靠、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等行为,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约谈、退出市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上级部门依法吊销资质

9

推动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规划科技处

宣教中心

结合“七进”工作,搭建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志愿者平台,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2019年完成情况摸底和2~3支首批队伍的组建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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