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安办〔20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盐城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盐政发〔2015〕92号),对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度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8年度签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单位
2.2018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3.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4.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5.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附件1
2018年度签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单位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民宗局、盐城气象局、盐城海事局、市消防支队。
2.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港口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民防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盐城烟草局。
3.企业单位:盐城供电公司、市国投集团、市城投集团、悦达集团、银宝集团。
附件2
2018年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考核方式 | 考核结果 | 得分 | |||
目标 体系 | 事故 控制 | 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 20分 |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每上升2%(不足2%扣5分),分别扣5分。 | 以市安委办公布数据为准 | |||||
控制较大以上事故 | 50分 | 发生较大事故扣50分。 | ||||||||
职业病防治 | 20分 | 同一家现有生产企业累计新发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5至9例的扣5分;10例及以上的扣10分;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 ||||||||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 及时报告事故与落实事故直报 | 30分 | 1.未如实按时报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含核查事故),有1起扣5分。不及时报送较大以上事故(含较大涉险事故的),有1起扣10分;存在瞒报、谎报事故的,发现1起扣20分。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联网直报率、较大以上事故直报率低于100%的,有一项扣5分。 3. 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事故信息完整率低于100%,有一项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规范事故调查处理 | 40分 | 1.未对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的,有1起扣20分。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并结案的,有1起扣10分。 3.事故调查报告不规范,未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项扣5分。 4.未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进行综合评估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责任 落实
|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 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和工作部署 | 20分 | 1.未专题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一项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未明确工作职责的扣5分;各专业委员会未按照职责和要求开展工作的,有一个扣5分。 3.未明确由担任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领导 责任 |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 40分 | 1.县级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少于4次的;县级政府或管委会每季度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每少1次扣5分。 2.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县级政府(或管委会)未与乡镇(街道、园区)、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少1项扣2分。 3.行政正职没有书面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的,少1个扣2分;政府各分管领导未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的,有一个扣5分。 4.县、镇两级党政领导未能按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查的(政府主要领导、其他领导参加安全检查每年分别不少于2次、4次),少1次扣2分。 | 查台账资料,抽查乡镇(园区、街道) | ||||||
部门监管责任 |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30分 | 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未包括安全生产内容的,发现一家扣5分。 2.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发现一家扣5分。3.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发现一家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考核 奖惩 | 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 20分 | 1.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或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未得到体现的,扣5分。 2. 未对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进行考核的,扣5分。 3. 未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的,扣5分;因有责事故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被市安委会约谈的,有一次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安全 预防
| 源头 防控 | 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 | 20分 | 1.未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未建立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发现一项扣5分。 2. 未建立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的,扣5分。 3.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未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发现一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强化过程管控 | 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20分 | 1.有关部门未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未建立相关安全风险相关台账的,未定期排查隐患并上报隐患排查系统的,发现一项扣5分。 2.企业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厂级、车间、班组或岗位安全检查表的,有1个扣5分;未按照检查表的内容和规定的频次开展安全检查的,有1次扣2分;排查的隐患未按期如实上报隐患排查系统的(或进行定期统计分析)(除能当场整改的外),有1个扣1分;排查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有1个3分,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有1个扣5分。 | 查台账资料,抽查企业 | ||||||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 | 30分 | 1.未完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和场所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考评的,扣10分。 2.智能化二道门建设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发现一家扣5分。 3.未完成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装置全面评估的,扣5分;未完成涉及硝化、氯化化工工艺的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自动控制系统设置、投用情况排查治理的,扣5分;未完成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未采取有效自动控制措施、采取人工操作且操作人员超过10人的,扣5分。 4.未按标准开展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改造和设计诊断“回头看”的,扣5分。 5.未完成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隐患整改的,扣5分。 6. 未出台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办法的,扣5分;未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诊断专项行动的,扣5分;化工企业未确定内部风险分级并以红、橙、黄、蓝四色标识公布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的,发现一个扣2分。 7.未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专项整治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抽查乡镇(街道、园区)、企业 | ||||||
安全 预防 |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 15分 | 1.未制订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的,扣2分。 2.未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完成比例每低5%的,扣2分。 3.“两客一危”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安装比例低于80%的,安装比例每低2%的,扣2分。 | 查台账资料 | |||||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 15分 | 1.未制定出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的,扣2分;市场监管、城建等部门未按职责分工开展排查整治的,发现一起扣1分;未组织社会单位、镇(街道、园区)开展排查的,发现一起扣1分。 2.未制定出台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扣2分;商务、消防等部门未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发现一个扣2分。 3.未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扣1分;市场监管、城建、公安等部门未按职责开展工作的,发现一起扣2分。 | 查台账资料 | |||||||
深化冶金、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35分 | 1.未制定出台冶金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集中排查活动和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方案并下发到所有企业的,扣2分;未开展检查的,扣3分;每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建立至少5家示范企业的,扣5分。 2.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核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进一步开展核查的,扣3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发现一个扣2分。 3.未建立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台账(县级一企一档)的,扣3分;未及时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两大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现1处扣3分,整治不到位的,发现1处扣5分。 4.未组织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专项检查的,扣5分;未开展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柜等设备设施普查工作,无普查数据资料的,扣5分。 5.未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少1项扣5分。 | 查台账资料,抽查相关企业 | |||||||
安全 预防 | 防护 工程 |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15分 | 1.未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的,扣5分。 2.未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措施的,扣5分。 3.未开展防雷设施检测、落实维护措施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依法 治理
| 监管 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 | 30分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的,有一项扣5分。 2.未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制度的,扣3分;未制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情况通报、考核评比制度的,有一个扣2分。 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度计划未报经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案的,扣5分;执法计划完成率达不到100%的,扣10分。 4.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旅游、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开展专项执法的,发现1项扣5分。 5.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者行政诉讼败诉的,发现1列扣5分。 6.未依法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罚代刑的,每发现1次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集中 整治 |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和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 20分 | 1.未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方案和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有一个扣5分。 2.未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的,扣10分。 3.未按时上报活动信息和总结上报的,有一项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挂牌 督办 |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 20分 | 1.原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的,有1个扣5分。 2.县(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少于规定数量的(市开发区、城南新区不少于5个,其他地区不少于10个),扣5分;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发现1个扣5分。 3.重点关注地区未按照整改计划,完成工作进度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体制 机制 | 能力 建设 | 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 20分 | 1.未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2018年版)》配备执法过程管理装备的,扣5分;执法单元未按要求配备现场执法办案装备的,发现一个扣5分。 2.执法大队未达到规范化要求并通过验收的,扣5分。 3.未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扣5分。 4.未制定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扣5分;未初步建立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抽查镇(街道、园区) | |||||
诚信体制建设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 10分 | 1. 未建立并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未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的,有一项扣5分。 3.对应纳入而未上报、列入全市“黄名单”管理的,发现1个扣3分。 | 查台账资料 | ||||||
应急 管理 |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30分 | 1.未制定化工园(集中)区消防站救援能力提档升级计划并落实的,扣5分;未做好江苏沿海(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达到序时进度的(仅考核响水县),扣5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装备、设施等)和专家队伍的,少1个扣5分。 3.未制订(修订)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海洋与渔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每少1个扣5分;未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应急预案中政企衔接内容的,发现1个扣1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扣5分。 4.企业未定期修订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的,有1个扣5分。 5.未完善区域应急救援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每少1项扣5分。 6.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未建立应急响应和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及组织协调机制的,每发现1例,扣5分。 | 查看台账资料,抽查化工园区、企业 | ||||||
保障 能力 | 安全 投入 | 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经济政策 | 20分 | 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少于100万元的,扣5分;未按照实际需求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扣10分。 2.未按规定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并实行应保尽保的,扣5分。 3.未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的,扣5分。 4.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并按规定进行奖励的,扣5分。 | 查看台账资料,抽查企业 | |||||
技术 支撑 | 引导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管和管理 | 10分 | 1.未制定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方案或计划,扣2分; 2.未结合实际组织外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检查的,扣3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跟踪督查、按期整改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 查台账、抽查镇(街道、园区) | ||||||
安全 科技 | 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加大科技兴安力度 | 20分 | 1.未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度目标的,扣5分;未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扣5分。 2.未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的,扣5分;试点企业未按计划完成的,扣5分。 3.未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重点 工作 | 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履职信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行政执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基层安监能力建设 | 400分 | 见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过程考核办法(试行)(盐政安办〔2018〕29号) | 查台账资料 | ||||||
得分 | 1000分 | |||||||||
加分项 | 表彰奖励 | 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 受到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表彰的,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会认定,分别给予10分、8分、6分、4分、2分的加分。 | 查台账资料 | ||||||
减分项 | 批评约谈 | 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 被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点名批评、约谈的,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会认定,分别给予10分、8分、6分、4分、2分的减分。 | 根据市安委办台账 | ||||||
否决项 | 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 发生2起较大事故或1起重大以上事故,或者市安委会认定其他不合格情形的,均按不合格等级评定。 | ||||||||
综合得分 | ||||||||||
备注:1.考核得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949分为良好,700-849分为合格,70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事故数据统计时间为本年度1-12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3.有责事故是指发生在辖区内,并归辖区内监管部门监管的责任事故。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3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 方式 | 考核结果 | 得分 |
目标任务 | 事故 控制 | 监管范围内各类事故情况 | 100分 | 1.发生较大有责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瞒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扣50分。 2.同一家现有生产企业累计新发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5至9例的扣5分;10例及以上的扣10分。 3.道路运输、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联网直报率低于100%的,扣10分(考核公安、农委);未及时报送行业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扣30分。 4. 未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按期结案的,有1起扣20分。 | 根据市安委办事故汇总 | ||
责任落实 |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 80分 | 1. 未组织学习宣传中央、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一扣10分。 2.未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少1次扣10分。 3.未按要求参加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的,少1次扣10分。 4.未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扣10分。 5.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10分。 6.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或要点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会议出席情况以市安委办的签到记录为准 | ||
责任落实 | 监管 责任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 120分 | 1.未按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定,细化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扣20分。 2. 未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明确本部门(单位)各负责人安全职责的,扣10分。 3.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未包含安全生产内容的,扣10分。 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10分。 5.每季度和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部署、检查督查和总结)的扣30分,检查活动少1次扣10分;每少1项扣5分。 6.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0分;分管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0分。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部门(单位)内部及直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扣10分;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未体现岗位特点的,发现1个扣5分。 8.安全生产工作未考核奖惩的,扣20分。(指2017年度、2018年度计划或方案) 9.未开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扣20分;对应责任追究而未责任追究的,扣10分。 | 查安全生产责任书或领导分工会办纪要等台账资料 |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 80分 | 1.未出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0分;未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进行工作部署的,扣10分;企业未达到“一必须五到位”要求,发现一家扣5分。 2.未出台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并落实的,扣20分。 3.重点行业和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配备安全总监的,扣10分。 4.高危行业领域规上企业未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扣10分。 5.管辖企业未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有1个扣5分。 | 查台账资料(包括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的落实汇总情况,含电子档) | |||
安全预防 | 源头 防控 | 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 | 30分 | 1.未建立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涉及部门,下同),扣10分。 2. 各有关职能部门未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扣2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强化过程管控 | 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 90分 | 1.未按照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扣10分。 2.未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台账的,扣5分。 3.本部门(单位)未制定安全检查表的,扣10分;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中,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下达整改指令的,发现一个扣5分;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未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10分;每月未将隐患排查情况网上报送的,少1次扣2分。 4. 未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监管特点,制定开展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外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扣20分,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5分。 5.市安委会交办(或转交上级)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现1个未按期整改的,扣20分。 6.群众举报或市政府安委会信访交办事项未处理到位的,有1个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 整治 |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80分 | 1.有关部门(单位)未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的,扣20分;未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源头管控、依理治理等各项任务的,有一项扣10分; 2.市公安、交通等部门未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有一项扣5分; 3.有关部门未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职责开展工作的,有一项扣5分。 4.有关牵头部门未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少1项扣10分;无工作方案、检查督查、总结的,少1项扣5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0分;整治目标未完成的扣20分。 5.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安全预防 | 防护 工程 |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考核涉及部门、单位) | 30分 | 1.未定期排查行业领域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措施的,扣10分。 3.未开展防雷设施检测、落实维护措施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依法治理
| 制度 建设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 | 20分 | 1.有关部门未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制度的,扣5分。 2.未制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情况通报、考核评比制度的,有一个扣5分。 3.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集中排查整治 |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和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活动 | 60分 | 1.未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的,扣10分。 2.未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的,扣20分;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一个扣10分。 3.未在电视、报刊和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等工作的,扣10分。 4. 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集中曝光的,扣10分。 5.未按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有1次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监管 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80分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的,扣5分;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目标任务的,扣10分;未报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扣5分。 2.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旅游、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开展专项执法的,发现1项扣10分。 3.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者行政诉讼败诉的,发现1列扣10分。 4.未依法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罚代刑的,每发现1次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保障能力 | 机构 建设 | 规范安监机构设置,完善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 40分 | 1.未明文确定安全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0分;人员、装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扣5分。 2.有直属(直管)单位的,下属单位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0分。 3.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扣10分。 4.未制定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并组织落实的,扣10分。 | 查有关证明文件 | ||
标准化建设 | 规范运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年度有安全标准化建设任务的) | 40分 | 1.管辖的行业领域企业未按照要求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扣10分。 2.企业未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运行的,有一个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宣传 教育 | 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 60分 | 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的扣30分;活动无计划、总结的,有1项扣5分;未完成活动任务的扣20分。 2.未完成安全宣传任务和信息报送任务的,有1项扣10分。 3.所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的,得3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组织安全培训人员数量达不到最低规定要求的,扣20分。 | 根据市政府安委办统计数据,查台账 | |||
应急 管理 |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处置突出险情 | 50分 | 1.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或未指定应急救援人员的),扣10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有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装备、设施等)的,少1个扣5分。 3.未及时修订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5分;应急预案中未明确政企衔接内容的,扣5分。 4.每年组织演练1次,未演练的,扣15分。 | 查有关 台账 | |||
基础 管理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 30分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不得分;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缺1项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 | 查有关台账 | |||
总分 | 1000分 | ||||||
加分项 | 实行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 安全生产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或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加分,加分单次不超过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查相关台账 | ||||
否决项 | 重特大事故 | 监管行业领域内发生重特大有责事故的,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 |||||
综合得分 |
备 注:1.考核满分为1000分,得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949分为良好,700-849分为合格,70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一项考核内容按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3.有责事故是指发生在辖区内,并归辖区内监管部门监管的责任事故。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4
2018年度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 方式 | 考核结果 | 得分 |
目标任务 | 事故 控制 | 监管范围内各类事故情况 | 100分 | 1.发生较大有责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瞒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扣50分。 2.同一家现有生产企业累计新发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5至9例的扣5分;10例及以上的扣10分。 3.未及时报送行业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扣30分。 | 根据市安委办事故汇总 | ||
责任落实 |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 80分 | 1. 未组织学习宣传中央、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一扣10分; 2.未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少1次扣10分。 3.未按要求参加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的,少1次扣10分。 4.未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扣10分。 5.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10分。 6.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或要点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会议出席情况以市安委办的签到记录为准 | ||
责任落实 | 监管 责任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 130分 | 1.未按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定,细化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扣20分。 2. 未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明确本部门(单位)各负责人安全职责的,扣10分。 3.部门(单位)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未包含安全生产内容的,扣10分。 4.每季度和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部署、检查督查和总结)的,扣30分,检查活动少1次扣10分;每少1项扣5分。 5.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0分;分管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0分。 6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部门(单位)内部及直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扣10分;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未体现岗位特点的,发现1个扣5分。 7.安全生产工作未考核奖惩的,扣20分。(指2017年度、2018年度计划或方案) 8.未开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扣20分;对应责任追究而未责任追究的,扣10分。 | 查安全生产责任书或领导分工会办纪要等台账资料 |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 | 80分 | 1.未组织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扣30分;企业未达到“一必须五到位”要求,发现一家扣5分。 2.未出台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的并落实的,扣30分。 3.重点行业和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配备安全总监的,扣10分。 4.管辖企业未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有1个扣5分。 | 查台账资料(包括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落实汇总情况,含电子档) | |||
安全预防 | 源头 防控 | 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 | 30分 | 1.未建立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涉及部门,下同),扣10分。 2. 各有关职能部门未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扣2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强化过程管控 | 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 90分 | 1.未按照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扣10分。 2.未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台账的,扣5分。 3.本部门(单位)未制定安全检查表的,扣10分;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中,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下达整改指令的,发现一个扣5分;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未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10分;每月未将隐患排查情况网上报送的,少1次扣2分。 4. 未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监管特点,制定开展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外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扣20分,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5分。 5.市安委会交办(或转交上级)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现1个未按期整改的,扣20分。 6.群众举报或市政府安委会信访交办事项未处理到位的,有1个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80分 | 1.有关部门(单位)未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的,扣20分;未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源头管控、依理治理等各项任务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统合治理的,有一项扣10分。 3.未按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0分;无工作方案、检查督查、总结的,少1项扣5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0分;整治目标未完成的扣20分。 4.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安全预防 | 防护 工程 |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考核涉及部门、单位) | 30分 | 1.未定期排查行业领域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措施的,扣10分。 3.未开展防雷设施检测、落实维护措施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依法治理 | 制度 建设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 20分 | 1.有关部门未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制度的,扣10分。 2.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集中排查整治 |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和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活动 | 60分 | 1.未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的,扣10分。 2.未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的扣20分;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一个扣10分。 3.未在电视、报刊和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等工作的,扣10分。 4. 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集中曝光的,扣10分。 5.未按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有1次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监管 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80分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的,扣10分;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目标任务的,扣20分;未报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扣10分。 2.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者行政诉讼败诉的,发现1列扣10分。 3.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进行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的,发现一起扣20分。 | 查台账资料 | |||
保障能力 | 机构 建设 | 规范安监机构设置,完善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 40分 | 1.未明文确定安全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0分;人员、装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扣5分。 2.有直属(直管)单位的,下属单位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0分。 3.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10分;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扣5分。 | 查有关证明文件 | ||
标准化建设 | 规范运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年度有安全标准化建设任务的) | 40分 | 1.管辖的行业领域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扣20分。 2..企业未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运行的,有一个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宣传 教育 | 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 60分 | 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的,扣30分;活动无计划、总结的,有1项扣5分;未完成活动任务的,扣20分。 2.未完成安全宣传任务和信息报送任务的,有1项扣10分。 3.所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的,得3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组织安全培训人员数量达不到最低规定要求的,扣20分。 | 根据市政府安委办统计数据,查台账 | |||
应急 管理 |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处置突出险情 | 50分 | 1.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未指定应急救援人员),扣10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有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装备、设施等)的,少1个扣5分 3.未及时修订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5分;应急预案中未明确政企衔接内容的,扣5分。 4.每年组织演练1次,未演练的,扣15分。 | 查有关台账 | |||
基础 管理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 30分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不得分;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缺1项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 | 查有关台账资料 | |||
总分 | 1000分 | ||||||
加分项 | 实行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 安全生产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或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加分,加分单次不超过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查看相关台账 | ||||
否决项 | 重特大事故 | 监管行业领域内发生重特大有责事故的,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 |||||
综合得分 |
备 注:1.考核得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949分为良好,700-849分为合格,70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一项考核内容按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3.有责事故是指发生在辖区内,并归辖区内监管部门监管的责任事故。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5
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 方式 | 考核结果 | 得分 |
目标 任务 | 事故 控制 | 监管范围内各类事故情况 | 100分 | 1.发生一般有责事故(含驻盐下属单位、控股企业)的,扣50分;发现1起扣50分。 2.同一家现有生产企业累计新发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5至9例的扣5分;10例及以上的扣10分。 3.未及时报送行业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扣30分。 | 根据市安委办事故汇总 | ||
责任 落实 |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 80分 | 1. 未组织学习宣传中央、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有1次扣10分。 2.未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少1次扣10分。 3.未按要求参加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的,少1次扣10分。 4.未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扣10分。 5.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10分。 6.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或要点的,扣10分。 | 查台账。会议出席情况以市安委办的签到记录为准 | ||
责任 落实 | 主体 责任 |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20分 | 1. 未进一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开展并督促下属企业对照“一必须五位”进行安全自评的,发现一项扣20分; 排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按期整改的,扣20分。 2.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各负责人安全职责的,扣10分。 3.未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0分;未督促下属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发现一家扣10分。 4. 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单位内部及直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扣10分;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未体现岗位特点的,发现一个扣5分。 5.安全生产未考核奖惩、“一票否决”的,发现一项扣20分;对应责任追究而未责任追究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包括集团内下属企业的落实汇总情况,含电子档) | ||
安全 预防 | 源头 防范 | 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工程)建设和“三同时”工作 | 50分 | 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少1项扣25分。 | 查台账资料 | ||
强化过程管控 | 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 | 150分 | 1.未按照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督促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系统化管控的,扣20分。 2.未定期排查并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台账的,扣10分;未落实管控措施的,发现一项扣5分。 3.每季度和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看方案、部署、检查督查和总结)的,扣30分;检查活动少1次扣10分,每少1项扣5分。 4.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0分;分管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0分。 5.本单位未制定安全检查表的,扣10分;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少一次扣5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督促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10分;每月未将隐患排查情况网上报送的,少1次扣2分。 6.重大隐患整改未落实资金、责任人、时限、措施、应急预案的,缺1项扣5分;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扣3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安全 预防 | 强化过程管控 | 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 150分 | 7. 未根据本企业特点,制定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外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扣20分;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1个扣5分。 8.未建立承包、承租单位台账的,扣5分;未对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的,扣5分;未加强监督管理的,扣10分。 9.市安委会交办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信访事项,发现1个未按期整改的,扣20分。 10.存在非法违法行为被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的,扣100分;下属单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被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的,扣50分。 11.有市级挂牌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的,扣50分。 | 查台账资料 | ||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 整治 |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80分 | 1.未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的,扣20分;未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源头管控、依理治理等各项任务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按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统合治理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有一项扣10分;无工作方案、检查督查、总结的,少1项扣5分;整治目标未完成的,发现一项扣20分。 3.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的,扣10分。 4.未组织开展防雷设施检测、落实维护措施的,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职业卫生管理 | 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 50分 | 1.未组织开展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的,扣10分。 2.未全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定告知与签订承诺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应报尽报的,少1项扣10分。 3.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或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未开展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未配置和正常运行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设施、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未设置警示标识的,少1项扣5分。 | 查相关文件和台账 | |||
安全 预防 | 集中排查整治 |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和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活动 | 60分 | 1.未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的,扣10分。 2.未组织开展检查的扣20分;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有一个扣10分。 3.未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等工作的,扣10分。 4.未按时报送动态信息和总结的,有1次扣5分。 | 查台账资料 | ||
保障 能力 | 机构 建设 | 规范安全机构设置,推动工作落实 | 60分 | 1. 未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0分;人员、装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有1项扣10分。 2.属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上企业未全部配备安全总监的,有一个扣10分。 3.下属单位未按《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发现1处扣10分;人员、装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扣20分;未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扣10分。 | 查有关证明文件 | ||
制度 体系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 50分 | 1.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扣20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扣10分。 2. 未建立职业卫生制度的,扣10分。 3.下属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个扣10分。 | 查文件等台账 | |||
安全 投入 | 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 | 30分 | 1.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扣30分。 2.未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下属企业未按规定应保尽保的,发现一个扣10分。 | 查有关经费使用台账 | |||
标准化建设 | 规范运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40分 | 1.下属单位未按照要求,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扣20分。 2.下属单位企业未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运行的,有一个扣10分。 | 查台账资料 | |||
宣传 教育 | 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 50分 | 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的扣20分;活动无计划的扣5分;未完成活动任务的扣20分;活动无总结的,扣5分。 2.未完成安全宣传任务和信息报送任务的,有1项扣10分。 3.本单位和下属单位“三项岗位”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的,得3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 根据市政府安委办统计数据,查台账 | |||
保障能力 | 应急 管理 |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处置突出险情 | 50分 | 1.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扣10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有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装备等)的,少1个扣5分。 3.未及时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5分;应急预案中未明确政企衔接内容的,扣5分。 4.每年组织演练1次,未演练的扣15分。 5.未督促下属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修订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的,有一项扣10分。 | 查有关台账 | ||
基础 管理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 30分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不得分;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缺1项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 | 查有关台账资料 | |||
总分 | 1000分 | ||||||
加分项 | 实行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 安全生产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或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加分,加分单次不超过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查看相关台账 | ||||
否决项 | 较大以上事故 | 集团内发生较大以上有责事故的、因生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瞒报事故的,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 |||||
综合得分 |
备 注:1.考核得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949分为良好,700-849分为合格,70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一项考核内容按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印发